《周易》是一部“卦典”,类似于字典辞书,全书共64个卦,相当于一本只有64个字的字典。

每一个卦由六个卦画组成,卦画称为“爻”。“由爻组卦”和“由文组字”在“构字法”上的原理是一致的。“文”作为“字”的偏旁;“爻”作为“卦”的构件。注意“字”与“文”、“卦”与“爻”的关系均本质上是“整体与局部”、“系统与子系统”、“共命运体与命运体”关系。“爻”分成“阴爻”与“阳爻”两种。“卦”由“爻”的数学全排列获得,故而总计64个。

每个卦有一个汉字组成的名字,对应该卦,称为“卦题”;每个爻依其自下往上位置,分别称之为“初爻”“二爻”“三爻”“四爻”“五爻”“上爻”。

每个“卦”和卦中的“爻”都附有一条解释,称之为“卦爻辞”。“乾”“坤”两卦多一条“用九”“用六”的爻辞,加在一起,《周易》计有448+2=450条卦爻辞。

以上就是《周易》全部的原始内容。学术界形成一般的共识,这部“古经”成书于“殷周之际”,著书者为周人。相传为文王或周公,不可考。

另,由“阴”“阳”组成的“卦符”(分成八卦符和六十四卦符),古已有之,为众多考古学证据所证明。相传伏羲画八卦,文王重之。此为传说,卦符生成的历史有文化渊源,值得讨论。

围绕着如何将《周易》讲通,春秋战国之际形成大量“再解释”的学说,并将“再解释”的成果视作儒学的理论根基,从而赋予《周易》“群经之首,六艺之源”的地位。这些解释中的有名者,如《文言》、《彖》、《象》、《系辞》、《说卦》、《杂卦》、《序卦》,均成书于孔子儒学家之手,假托孔子所作,统称《易传》。今本《周易》将《易传》附于古经之后,被当成《周易》的一部分。其中《文言》、《彖》、《象》自王弼之后分条附于易辞之后,被当成“经”的一部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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