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分析复杂的社会有机体,将抽象的问题落实到具体,我们将聚焦于社会的中间主体的探讨。所谓中间主体,指的是非最底层命运体和最高共命运体的中间层次的两行命运体。它们的本质属性是与生产生活方式相适应的人文组织形式,就其发生论基础来说,每一个这样的中间主体都是一个“新生事物”,因而遵从满足自身规定性的“成物之理”;将其置换成道术语言体系,它所对应的是相应的道术体系及其内涵的“成道之理”。
真实的社会复杂共同体是以这些中间主体为网络节点的“n行”立体化组织结构。因此在真实而丰富的两行命运体当中,是凝聚着诸多层次的中间性类主体的:对于它的下面主体而言它是上行结构,而对于它上面的高级主体而言它是下行主体,并且每一个高级主体所辖的下行结构不止一个而是一组。这就构成了“类似倒立树状的权分”布局的网络结构,因此一个非最高级别的(类)共同体事实上镶嵌在两个秩阶相连的两行组织结构的中间:对上它以下行身份司职,对下它以上行身份对下道统。
本然论建构-1
本然论建构-2
本然论建构-3